ETC上路/消基會:高公局再沒有積極作為 不排除提控告
【東森新聞報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ETC再有新問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24日傍晚做出判決,對於交通部當初以遠通電收是「最優」的申請廠商為由,將ETC交給遠通電收承包,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最優的理由有所疑慮,交通部應重審這個案子;而對此消基會(新聞、網站)今25日也要求政府應懸崖勒馬放棄上訴,先停止一切ETC作為,重新規劃合理的ETC。
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消基會副董事長程仁宏除表示認同外,也重話批評,表示辦理ETC案的官商雙方自始至終只考慮如何保全商業利益,置用路人使用高速公路的便利性於不顧,才會招致各界大家撻伐。
此外,程仁宏也認為,行政法院的判決已經給政府下台階,敗訴的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該放棄上訴,讓紛爭即時停止,重新規劃合理的ETC。
另,針對高公局昨日得知判決後,竟然對於是否繼續銷售車上機 (OBU)不做決定,要民眾自行評估一事,消基會秘書長黃怡騰生氣的說,高公局相當不負責任,如果高公局再沒有積極作為,讓損失繼續擴大,消基會不排除控告高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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