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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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malins
獎金只是順便的,重點是自己的成果受到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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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事實上,就是有許多人為了獎金而"只投劇情漫畫賞"
也因此他不選擇連載的方式,而用一次畫完賺獎金的捷徑
"……如果畫120頁能得到的獎金,遠高過於你連載一年畫360頁能得到的稿費,
你會選擇需要面對大眾批評的連載?還是只要試探幾個評審口味的比賽?"
事實上,歷年的得獎者裡不乏一些實力堅強的老牌作家
他們或許是沒有連載的空間,但也或許是因為此項獎金太高已經失去連載的動力
畢竟連載是很累的
但是連載卻是很重要的,定期的曝光才能增加讀者的認識
也因此能感覺到台灣漫畫在市場的活躍度增加
但此項比賽卻讓很多人寧願"閉門造車"
然後畫出來的作品,市面上幾乎沒有人知道...
這樣對台灣漫畫市場有幫助嗎??
因此此項比賽的方法上有點問題!
我想這才是elielin想要表達的重點
我想Tikal跟您都忽略了
他並不是要否定"鼓勵本土漫畫的美意"
而是在想
這比賽目的若能改成鼓勵出版社增加本土漫畫家連載不是更好嗎?
這樣是對"台灣漫畫界"有好處,而不是只讓幾個人拿高額獎金,然後無人知道他們畫了什麼
"如果比賽本身的立意是「鼓勵本土漫畫的出版」,
應該是要求以「成書(檢附印刷證明=發行量)」參賽,而不是企畫書加32頁完稿加分鏡草稿,對象應該是出版社而不是作者本人(但可訂出作者獎金分配比例)。
這樣才能強迫出版社「發自自願」出版台灣作家的作品"
在目前出版社都大量代理外國漫畫的時候,我像這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