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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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MI
其實我更想知道的是
有些要在醫師處方藥方面用於適應症的患者
像FM2本來是用於精神科方面的用藥
但 就有人會把他挪為他用
這方面的用法和用量
還有在啥情況下會產生哪些問題
當然也要告訴用於不正當的人本身會有哪些不好的後果(這樣好像變複雜了遷扯到法律問題也遊走在犯罪邊緣.不勉強還是做適宜的回答就好  )
感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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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是適應症的問題
適應症這一點基本上是不斷的改變
譬如現在推廣的低劑量阿斯匹靈預防心血管疾病的說法
就是屬於這幾年新加入的適應症
或是像抗組織胺當助眠劑的使用範疇也是把次/反作用(adverse event)另做他途的一種手法
很多藥品在不同的劑量的時候適應症完全不同
有很多藥品的適應症是原來的明顯反作用拿來當適應症使用(抗組織胺當助眠劑就是這樣用)
甚至像可口可樂這種東西在將近一百年前是當胃藥在用的(以前有可待因成分)
基本上來說
只要在藥品研究過程中有發現到的作用~醫師在知悉之後都可以拿來臨床做作最佳使用途徑
只要不要觸犯到SAE(serious adverse event)嚴重型副作用就沒有什麼問題
就一般狀況來說有很多藥品都會建議孕婦使用需要注意
其原因大多都是臨床數據不足的孕婦作用不明~或是孕婦作用不佳兩種狀況
但是比較小心的醫師大概有可能一顆藥都不給~~~叫你回家晾著~~~不過大多數敢叫你回家晾著的醫師可能也都準備不想做生意了
因為孕婦的臨床研究畢竟比較難做(一人兩命)~而且研究都特別少
另外
孕婦的用藥原則實際上很簡單
越初期懷孕用藥越謹慎
因為早期胎兒處在各個器官的發展程序之中
如果你因為服用了任何一種化學物品而干擾到發展的狀況(不依定是藥品)
將來胎兒出生之後出現問題的可能性就會相對升高
而在懷孕末期影響率自然會越來越低
因為大多數的器官組織發展在這個時期就已經完成了
藥物的影響相對就會比較低
至於胎兒出生之後~哺乳期間比較怕的狀況就是你吃了什麼藥之後會經由乳汁傳到新生兒身上
大人身上可以產生治療力的劑量按照比例降低投射當新生兒身上有可能變成毒性劑量
就我所知~只要有哺乳又有用藥絕大多數都會傳到新生兒身上沒錯~其中的差別僅止於多跟少而已
其解決方式兩種
都很簡單
1.用藥期間不哺乳改用嬰兒奶粉
2.如果還是想哺乳~可以每一次吃藥之前先哺乳或是吃藥前先使用吸奶器裝好一瓶一瓶母乳~這個概念就是在藥劑在體內最低限度的時候把乳汁餵食給幼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