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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u
治不肖子! 棄置老父母將罰款、公告姓名 2007/01/14 21:15
記者張士彥/苗栗報導
為了讓老人能夠老了有所照顧,立法院前天(12日)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修正案,以後若是有子女將老人棄置在安養中心不顧就算按期付費也將觸法,得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且公佈子女性名,對此許多老人是相當贊成,不過還是有人覺得效果不大。
牽著老母親的手陪同聊天抒發心情,甚至走出戶外散散步,劉小姐和邱小姐每週都會固定抽空到安養中心探視老母親,享受片刻的天倫之樂。
這一邊和樂融融,但看看另一頭81歲的周老太太被子女惡意棄養只能孤伶伶的住在安養中心,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一再發生,現在立法院通過老人福利法修正案,以後要是有子女將老父母惡意遺棄在安養中心,將會處於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且公佈姓名,老人家一聽到鼓掌叫好。
正反意見不同,但這樣的一個修法最終目的還是希望越來越高齡化的台灣,老人家老了能夠不被遺棄的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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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是那些"只知生不知養"的不負責人士老了以後也比照辦理嗎

?
這是哪們子的歪理啊

?年輕時不務正業耍飄泊遺棄老父母

,成家後又沒盡到對子女和家庭的教養責任

,隨意揮霍人生

,年老時卻受到法律的保障

?
不必付出卻能享有安養

?
誰能告訴我這是理所當然的的條理啊

!?
虧心事

作多了的人擔心以後子女不奉養,所以才會通過這條法案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