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ngelwolf
玩個遊戲而已
這到底有什麼好罰的阿??
水貨?? 代理商??
有人願意花大錢享受還要被罰...
不太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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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貨又稱做「平行輸入品」...
平行輸入在國際上是被認定為一種「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包含著作權、專利權)」的行為...
因為只有權利人才能決定自己的東西要怎麼賣、要賣(或說是輸出)到哪裡...
未徵得權利人的同意就將東西賣(輸出)到其未同意販賣(輸出)的地方...
就會構成對他人智慧財產權(一樣,包括著作權、專利權)的侵害...
按照目前WTO中關於智慧財產權的規定(通稱為TRIPs協定)或我國相關法律規定...
權利人是可以要求輸入國的政府將這些商品加以沒收與銷毀的...
而這也是海關要抓的~海關那邊如果把關不嚴~就會造成商品流入境內...
當然~商人還是會想將商品引入境內...
這時候就需要一道認證程序(通常是在商品貼上標籤識別)...
通過認證程序後~才可以將商品引入境內進行販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