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轉載】「台客」成註冊商標 亂用恐侵權?
新聞來源:TVBS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7/08/07 12:39
記者:蔡孟真
「台客」2個字別亂用,否則可能吃上侵權官司!原來「台客」和「台客搖滾」這2個辭,都已經被一家「中子公司」登記註冊,擁有商標權;結果日前在花蓮舉辦的「台客搖滾音樂派對」,就是因為使用了「台客搖滾」4個字,被控侵權,樂壇主唱直呼不可思議!
怎麼也想不透,只是使用「台客」2個字,卻讓自己吃上官司,郭先生氣壞了。
「台客」2個字成了特定公司的註冊商標,如果亂用可能侵權,智慧財產局成了眾矢之的。
雙方態度都很硬,不過被點名的公司也有話要說。
台客已經核准成了商標,這樣的核定標準有沒有瑕疵還不知道,只是下回提到「台客」2個字,可得小心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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