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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2-25-2008,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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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強制執行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強制執行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強制執行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強制執行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強制執行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強制執行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強制執行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強制執行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強制執行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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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askaryu 查看文章
如果法規沒有修正的話...
原則上礦業資源的所有人並不是一般的私人(含公司在內)而是國家...
不過那樣的開採條件實在不是很厚道...3%的利潤並不十分優渥...
大賺的時候只能分到一點點、小賺(甚或沒賺頭)時等同無視...

但我個人納悶的是:金瓜石的金礦藏量有那麼多嗎?
早期開採、開挖的規模並不小...總覺得藏量應該是所剩無幾...

不過~換一個角度想...
不如趁現在做點地質勘查~如果真有豐富的藏量...
說不定可以(試著)爭取一些更有利的開採條件...
根據這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25/2/u3v4.html資料
『國外礦商二○○五年預估,金瓜石蘊藏的黃金價值可能高達二千五百多億元,最近三年金價漲了快一倍,金瓜石潛在黃金價值可能超過五千億元。』


根據這http://www.ccsh.tp.edu.tw/taipei-earth/study/kgs1.htm 資料
至於你說:『早期開採、開挖的規模並不小...』,應該是被滿清和日本採的,
1.2 金礦開發的歷史
基隆河的砂金在1891年重新被發現後,滿清政府於光緒18年(1893)在此設金沙局開始抽釐費,凡淘洗工人,每名每日領牌一面,酌收釐金七二番銀一角,砂金的開採開始納入政府管理。
然而在光緒21年,中日甲午戰爭失利,台灣於馬關條約中割讓給日本,此地的砂金開採又陷入無人管理狀態。日本人接手的初期,狀況一樣相當混亂,後來日本人於明治二十八年十月(1896年底),仿效清朝"金砂局"設置"砂金署",規定採金者每人須繳執照費15錢,當年12月,領牌者便已超過二千人,精確產金數字不詳。但已知自當年七月至十一月初,當時收買砂金主要商人大稻程的凌雨亭便已購入金塊3600兩(約合135公斤),另外寶源號及寶珍號亦合計收購6500兩(約244公斤),其他尚有未統計者,在此兵荒馬亂,秩序未復之秋,尚能出產如此大量的黃金,金的產量之大可見一般。但日本人此種政策乃屬過渡性質,後來由於山區抗日志士奮起,產金地成為他們良好藏身之所,日本政府乃採取鎮壓手段,並於光緒二十二年初(1897)下令禁止採金。同年九月,日本政府發佈「台灣礦業規則」,並於十月實施。該項法條雖是聲稱要力謀整頓礦區,但實際上乃是藉此確定各產金地區之礦權,以便圖利日本人,剝奪台灣同胞的財路。

他們將礦區以通過基隆山頂之南北線為界線,分成東西二區,限制只從日本籍的申請人中挑選經營者,西部稱為瑞芳礦區,後來由藤田合名會社(藤田組)取得,而東邊的金瓜石礦區則由田中組取得。

至1898年,有人又於南邊武丹坑附近發現金礦,進而提出申請而成為武丹坑礦區。從此,這個地區便形成瑞芳、金瓜石及武丹坑三礦鼎立的局勢。

瑞芳金礦在開採初期,成績尚稱不錯,但到了光緒27年(1902年)以後,由於容易開採的主脈漸盡,加上盜金之風氣日盛,管理困難,藤田組便於民國3年決定將部分礦區外包他人開採,當時顏雲年便包下了部份的礦區。後來顏氏由於經營、管理得當,盜採之風受到遏阻,賺了不少錢,就漸漸合併其他小礦。終於在民國九年,合併了所有瑞芳金礦的礦權,並且成立「台陽礦業株式會社」,往後九份地區及其附近的金礦便一直為台陽公司所開採。

金瓜石礦山由田中組於光緒23年(1898年)年末開始開採。初期在大金瓜下海拔560.5公尺開鑿本山一坑,而後漸次往下開採。金瓜石開採初期,礦夫全部都是日本人,在1900年便多達1300多名。而台灣同胞只從事雜役工作。1900年金瓜石在五坑附近設立了第一製鍊廠,後由於礦量增加,又陸續建立第二、三、四、五製鍊廠。初期金瓜石只生產黃金,發現硫砷銅礦之後,金瓜石礦山便轉變為金銅礦。此後由於長仁地區許多礦體陸續發現,金瓜石更呈興盛,黃金的年產量達27794兩,銅產量於民國三年創下了1875噸的記錄,一時被譽為日本首一之金礦山。金瓜石礦山並且於民國二年合併了牡丹坑礦山的全部。

金瓜石礦山在光復後的初期由「台灣金銅礦物局」接手管理繼續開採。至民國四十四年改組為「台灣金屬礦業公司」(簡稱「台金」),持續經營至76年關閉為止。

牡丹山金礦位於金瓜石礦山南方,初期雖經營不錯,但是後來由於富礦採盡,黃金產量便逐年下降。由於牡丹坑許多礦體都是和金瓜石礦山的礦體南北相連,部份富礦經常伸延到金瓜石區內。後來經營牡丹山金礦的木山組開採時不知覺地超越了邊界,進入金瓜石礦區內採金,被金瓜石的田中組抗議,要求賠償。當時木山組由於在其他地方經營煤礦獲利甚鉅,感覺到經營金礦麻煩,便乾脆將其礦山整個移轉給金瓜石礦區。往後整個金瓜石地區的礦權便只分成東西兩大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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