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轉載】會計師事務所投保責任險 最少3億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更新時間:2008.03.12 04:05 am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邱金蘭/台北報導】
金管會昨(11)日公布法人會計師事務所最低資本額門檻,及強制投保責任險最低保額,以目前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平均合夥會計師人數來看,投保責任險保額至少3億元以上,最低資本額則約1億元。
去年底修正發布的會計師法,新增法人會計師事務所的組織型態,法人型態與目前合夥會計師事務所,最大差異在於後者為無限責任,前者為有限責任,只有簽證會計師本身須負無限連帶責任,一旦出事不會牽連事務所其他未簽證的會計師。
因此,雖然會計師法未強制現行合夥會計師事務所須全部轉為法人會計師事務所,但有限責任的組織型態,已相對具有誘因。
為確保公眾權益,會計師法也明訂,法人會計師事務所須有最低資本額,且強制投保責任險,金管會依這項法律授權,訂出相關規範草案,並在昨天預告。
根據這項草案,法人會計師事務所最低資本額門檻,將依規模、性質等分三級,如第一級是簽證上市櫃公司或超過三家的公開發行公司,最低資本額要2,000萬元,且股東人數超過三人者,每增加一人,就要再增加100萬元。
金管會官員表示,以目前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平均合夥會計師約80人來看,最低資本額就要約1億元。如果以合夥會計師人數最多有141人者來看,則要1.5億元。
在投保責任險方面,也訂有三級最低應投保金額,以上述第一級的法人會計師事務所為例,保險金額不得低於以下三種最高者:3,000萬元、每位股東300萬元、事務所收入總額(但超過3億元者,可以3億元計算)。
官員說,同樣以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平均80位合夥會計師來看,這一級的最低保額就是3億元,但如果是合夥會計師人數最多有141 人來看,計算結果,最低保額就是4.2億元(141人乘以3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