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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資訊報報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任何法律問題可以於本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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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permalink)  
舊 05-17-2006, 19:54
rathi 的頭像
rathi rathi 目前離線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 Sep 2003
住址: 雲林
文章: 481
rathi 的作為令人敬仰!!rathi 的作為令人敬仰!!rathi 的作為令人敬仰!!rathi 的作為令人敬仰!!rathi 的作為令人敬仰!!rathi 的作為令人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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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解說,大概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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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permalink)  
舊 05-19-2006, 11:36
paul paul 目前離線
犧牲小我奉獻大我之義工
 
註冊日期: Jan 2004
住址: tw
文章: 993
paul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paul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paul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paul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paul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paul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paul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paul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paul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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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askaryu跳火坑

加油 希望其他還有人也可以多加入當版主
(除他們二為因該還有 )
希望這樣可以幫大家把一些法律問題說清楚
由其 有時一些小朋友把 違法當合法
像 電視說的 "不是付錢網站就是合法的"
(因為我姪子上音樂網 還說他們有收會員 是合法的 聽到差點暈倒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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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permalink)  
舊 05-19-2006, 13:19
MIMI 的頭像
MIMI MIMI 目前離線
我的美麗與哀愁
 
註冊日期: Sep 2005
文章: 1758
Blog 文章: 2
MIMI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MIMI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MIMI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MIMI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MIMI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MIMI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MIMI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MIMI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MIMI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MIMI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MIMI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
Talking

引用:
作者: pa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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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askaryu跳火坑

加油 希望其他還有人也可以多加入當版主
(除他們二為因該還有 )
希望這樣可以幫大家把一些法律問題說清楚
由其 有時一些小朋友把 違法當合法
像 電視說的 "不是付錢網站就是合法的"
(因為我姪子上音樂網 還說他們有收會員 是合法的 聽到差點暈倒 之)


askaryu我想你逃不過法律的制裁了
呵呵呵
__________________
不知道比較幸福
~~~~~~~~~~
我們知道
你將帶著你的愛活在許多人的身上
我們會為你禱告
阿門
========================我是分隔線
好康報報
http://shop.twcomics.com/
我的部落
http://tw.myblog.yahoo.com/jw!HS7UjC...SoDNHTUCVhH4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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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permalink)  
舊 05-19-2006, 22:47
skywalker skywalker 目前離線
犧牲小我奉獻大我之義工
 
註冊日期: Feb 2004
文章: 106
skywalker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skywalker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skywalker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skywalker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skywalker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skywalker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skywalker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skywalker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skywalker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skywalker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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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Winston
不, 我想可能我敘述的不夠清楚.....

舉例來說~
我幫SIC拍照, 拍出的照片著作權是我個人的. 但是SIC這項產品的發行商是BANDAI, 原創作版權應該是石之森章太郎的.

那我幫SIC拍了個數量不少的寫真照片, 並且發行出版販售! <=有營利行為
那我是否直接侵犯到了BANDAI或是石之森章太郎的版權.??
抱歉現在才回覆
基本上,SIC並非著作權法所保護之著作,乃是將原著所具體呈現之可動玩偶,但是SIC是由漫畫或電視作品所衍生,則石之森章太郎應有其美術著作之著作權.因此如在未獲授權之情形下出版,則有侵害其著作權之虞.

以上,請參考

此文章於 05-22-2006 11:19 被 skywalker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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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permalink)  
舊 05-20-2006, 18:14
Winston 的頭像
Winston Winston 目前離線
TWC白髮總監
 
註冊日期: Sep 2003
住址: TWcomics
文章: 11551
Blog 文章: 6
Winston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Winston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Winston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Winston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Winston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Winston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Winston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Winston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Winston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Winston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Winston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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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skywalker
抱歉現在才回覆
基本上,SIC並非著作權法所保護之著作,是將原著所具體呈現之可動玩偶,所以將其拍攝成攝影集並出版販售,應不會侵害BANDAI或是石之森章太郎的版權才是.

以上,請參考
了解.

會想到這是因為當初曾有TWC美工製作精美的月曆桌布, 當中有會員提到可以印刷成測出來. 不過後來因成本以及版權問題而打消念頭..
桌布 - EVA 四號機
__________________
Wins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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