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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permalink)  
舊 09-04-2006, 23:17
滕邪郎 的頭像
滕邪郎 滕邪郎 目前離線
低調!!低調!!
 
註冊日期: Dec 2005
住址: 玩具亂葬崗
文章: 2682
滕邪郎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滕邪郎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滕邪郎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滕邪郎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滕邪郎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滕邪郎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滕邪郎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滕邪郎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滕邪郎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滕邪郎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滕邪郎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
預設 警察誘使別人犯罪,這樣的警察本身無罪嗎?

從以前就想問..今天又想到乾脆就問吧..
之前常看到新聞..警察常常在網路聊天室假扮援交妹釣別人上勾..
然後見面後就把他逮補..

那我就很好奇了..警方這樣的誘使對方犯罪的做法是可行的嗎?儘管對方不應該上勾..
但對方原本沒那個意思..是被警方以文字誘騙上勾..可是什麼都沒做就被抓起來..
這樣不算現行犯吧..這樣對方也有罪嗎?
如果是想援交就有罪..那我每天看政府不爽想殺了陳x扁..但啥都沒做..這樣我也有罪嗎?

警察應該是要預防犯罪..不應該這樣誘使犯罪發生吧..我真的很懷疑這種作法的正確性

當然..我只是想知道這雙方是否有違法、是否合理..沒有任何意圖存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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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permalink)  
舊 09-05-2006, 15:37
skywalker skywalker 目前離線
犧牲小我奉獻大我之義工
 
註冊日期: Feb 2004
文章: 104
skywalker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skywalker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skywalker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skywalker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skywalker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skywalker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skywalker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skywalker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skywalker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skywalker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
預設

滕兄的問題很犀利,這個問題真要討論起來,大概可以寫一本碩士論文
警方如此的作法,在法律上是很模糊的空間,因為刑法上有關於教唆犯的規定,這樣的行為,其實跟教唆犯是相去不遠的.不過還是要看實際個案的情形.
如果對方在聊天室主動要尋求援交,而警方假扮援交妹予以引誘而致使上鉤,這樣應該是合法的,因為對方原本就有希望援交的主觀犯意.而援交又是犯法的行為.
如果對方原本並無援交犯意,而是警方主動引誘,甚至以低價誘使對方上鉤,這時可能就不是合法行為.
不過最後還是要移送檢方,由檢察官視實際狀況決定是否予以起訴.
至於是否為現行犯的部分,因為犯罪在實施階段即有可能被認為是現行犯,因此並無問題.
"想"援交當然是不犯罪,不過如果上網物色,進而議價見面的話,當然有犯罪囉.
所以"想"殺某人也不算犯罪,但如果開始準備凶器,擬定計畫,準備行動,就可能觸犯預備殺人罪.

至於滕兄認為警察應該是要預防犯罪..不應該這樣誘使犯罪發生,小弟是百分之百的同意,但是現實總是跟理想有差距,或許警方也有所謂的"xx專案"或業績壓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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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permalink)  
舊 09-05-2006, 16:05
wau 的頭像
wau wau 目前離線
面對宅.接受宅.處 宅.放下宅..
 
註冊日期: Dec 2003
住址: TWC地底墓穴..
文章: 5773
wau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wau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wau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wau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wau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wau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wau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wau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wau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wau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wau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
預設

我身邊就發生這件事件..
出事者是隔壁的房客一各大1的弟弟.
他只是在情色交友區上留言.

我沒試過.有誰願意教我? 電話:xxxxxxxxx

真的是有點蠢...

沒想到過不久大概2各月.
某屏東分局的警察就把他移送.
說他違反少年強制性交易.
弔詭的是他是在台北上網.移送的是屏東員警.
而且此情色交友是要付費加入會員.
警察不去封鎖此站..自己卻加入潛伏當會員抓人.
實在讓人很oooxxxx.

爾後又過了2各月檢察官念他初犯不予起訴...
不過他也留下案底.
姑且不論他的身心受否受到打擊.
這各教訓代價未免也太沉重...

小到死黨機車被偷.以前我被汽車撞受傷等半天警察來來看都不看
只丟一句你們和解比較快.更...
老妹的好友被撞重傷後兇手肇事逃逸.警察吃案.
大到親戚半夜被小偷闖空門砍成重傷.至今仍然行動不便...
就我從小到大遇到過的週遭事情還沒有一件是被破案的.
唯一採取行動的就只有上述那一各倒楣鬼弟弟.

每當狗官在台面上宣示治安oo年.做不好要滾蛋等等的鬼話.
檯面下的員警很明白的知道提升破案率=增加吃案率.

so我對現今大多的條子都沒好感...極度.
__________________
2008 08 15 國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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