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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小姐您好,
試回答如下: 1.請先向您的朋友確認15日內需退還訂金之依據為何?現行消保法並無相關規定. 2.一般而言,收受訂金時,即推定雙方的契約已成立(參考民法248條),復依同法249條2款規定,契約因可歸責付定金當事人(消費者)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訂金不得請求返還.因此關於您所提,客戶為了撿便宜而退訂,係屬於客戶本身之事由,依法不得請求返還. 3.關於付訂金後不取貨部分,此屬於債權人之受領遲延,按民法240條之規定,債權人遲延者,債務人得請求其賠償提出及保管給付物之必要費用. 因此建議可以在契約中註明,若給付訂金後經過一定時間而未取貨者,該訂金視為保管費用而不予返還. 4.由於TWcomic係屬於網路購物,性質上應歸類為郵購,因此按消保法19條之規定,消費者如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並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 以上 供參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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