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個人目前租屋中, 所以有房租支出, 每年報稅時上限為12萬
但是過幾天, 我的新購屋即將交屋, 也將開始有購屋借款利息的支出, 每年報稅時上限為30萬 然而, 房租支出列舉扣除額與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特別扣除額只能擇一申報,不能同時列舉。 所以對於即將搬家的我來說甚為不利 目前房租每個月14000, 若住到五月搬家, 報稅時可申報七萬元 目前利息支出每個月10000, 若從四月起算, 報稅時可申報九萬元 所以明年報稅, 我只能申報利息支出, 但是如果有開始還本金, 導致利息支出不足七萬元的話, 我就應該只申報房租支出 等於在該報稅年度搬家的人而言, 是要多繳稅的一年 |
|
||||
|
申報扶養直系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
如果你申報時父母未滿60歲, 你父母必須無謀生能力才行。 所謂無謀生能力是指: 1. 所得總額不超過免稅額就算。 (此函令的"當年度所得額"未超過免稅額,旨意係指當年度的所得總額,所以不單單是薪資所得,連同營利所得.利息所得.股利所得甚至中獎獎金所得等其他所得都應包括在內) 2. 取得殘障手冊或身心障礙手冊者。 3. 因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或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致無法工作或取得證明需長期醫療者。 4. 其他經村里長調查顯無謀生能力者。 在這裡我有個問題想發問 由於我父母有收入, 所以我從不曾申報扶養父母, 因為不划算 但是我今年將必須與老婆共同申報, 老婆的父母皆未滿六十歲, 雖然身體健壯, 但是因為都沒有工作(也沒有在找工作), 所以完全沒有任何收入, 所以我的岳父母是不是就符合無謀生能力(因為所得總額為零)? 這樣就可以給我申報呢? |
|
||||
|
引用:
2.與3.兩種情形可以先排除(因為完全不可能)... 1.的情形可能要看你父母是否有工作以外的所得才能確定... 所以~目前看起來.... 4.的情形比較可能會有機會符合... 不過~個人認為... 如果你的父母親只是單純因為「不去找工作」而「沒有收入」... 加上他們的勞動能力並未完全喪失... 單憑「沒有收入」認為他們是「無謀生能力的」~恐怕是有困難的... (畢竟~他們只是不積極找工作~但不意味著他們不能工作或沒有工作能力...) 當然~也許財政部國稅局曾經有針對類似你父母親的情況做過說明... 這樣可能更可以確知到底他們的情形是否可以認定為無謀生能力...
__________________
新˙玩具經濟學: 預算有限 產品無窮 以「萬」惡的「代」表為研究對象 以滿足自己的收藏願望為終極目標 我研究的地點:台灣動漫精品線上購物網 http://shop.twcomics.com/
|
|
||||
|
財政部日前宣布,去年民眾所繳的健保費可全額列舉申報扣繳所得稅。健保局昨天指出,這項優惠限於採列舉扣除額方式申報者,包括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和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採標準扣除額申報者並不適用。
健保局指出,根據新的繳稅規定,月薪六萬元的單身上班族,若符合百分之十三的稅率,可省下一千二百九十五元稅款。同樣月薪的四口之家,雖然平常繳的健保費較多,在相同稅率下,所得稅可少繳五千一百七十九元。 至於平常領取最低投保薪資的受雇者,由於薪資收入低,若列舉健保費來扣抵所得稅,只能少繳一百五十六元。但對於每月薪資超過十三萬元者,今年若按稅率百分之廿一申報所得稅,可省下四千五百卅一元的稅款。 健保局財務處經理鄧世輝指出,往年申報綜所稅時,在列舉扣除額的人身保險支出方面,每人全年最高只可列報兩萬四千元為限,但不少民眾抱怨,這個額度光是人壽保險或傷害保險就已滿了,因此去年立法院才修正讓健保費可獨立列舉扣除,且沒有金額限制,「對於平常只繳健保費卻少生病就醫的民眾而言,更為公平」。 鄧世輝表示,有關被保險人繳納健保費的證明,一般受薪階級、職業工會及農漁會會員,都由所屬投保單位開立,做為報稅依據;已退休、無業和榮民(眷屬)等第六類健保人口,則由健保局在近日分批寄發。若遺失單據,可向原開立單位申請補發。民眾有疑問可洽詢健保局專線○八○○○三○五九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