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動漫 | 加入會員 | 客服信箱 | English  
返回   TWComics 台灣動漫精品網論壇 > .: 報 馬 仔 :. > 法律資訊報報
註冊帳號 Blog 論壇輔助說明 使用者列表 行事曆事件 搜尋 今日新文章 標記版面為已讀取

法律資訊報報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任何法律問題可以於本版討論!

回覆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1 (permalink)  
舊 09-11-2007, 10:45
askaryu 的頭像
askaryu askaryu 目前在線上
身心俱疲
 
註冊日期: Oct 2003
住址: 台灣共和國
文章: 5599
Blog 文章: 6
askaryu 擁有令人期待的光輝未來askaryu 擁有令人期待的光輝未來askaryu 擁有令人期待的光輝未來askaryu 擁有令人期待的光輝未來askaryu 擁有令人期待的光輝未來askaryu 擁有令人期待的光輝未來askaryu 擁有令人期待的光輝未來askaryu 擁有令人期待的光輝未來askaryu 擁有令人期待的光輝未來askaryu 擁有令人期待的光輝未來askaryu 擁有令人期待的光輝未來
預設 【新聞轉載】律師陪同到場 警方偵訊別怕!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7/09/11 07:10
記者: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犯罪嫌疑人第一次的檢警偵訊筆錄常引發爭議,法律扶助基金會決定試辦「律師陪同到場」專案,讓涉案者在警方首次偵訊時即有律師協助。

法扶會定本月十七起試辦一年,初期以強制辯護案件的嫌疑人及智能障礙者為扶助對象。

法扶會董事長古登美表示,目前除了南投、台東、金門、馬祖、澎湖等地,因律師不足暫不實施外,全台其他各地都將開始試辦;「律師陪同到場」的範圍包括:警局第一次偵訊、檢察官複訊、聲押辯護等,但調查局所偵辦案件暫不包括在內。

該會已與司法院、法務部、警政署、人權團體代表達成共識,認為可保障人民的訴訟權益,確保檢警偵查程序符合法律規定,避免訴訟、社會資源的浪費。警政署今天將邀各縣市警局研討配套措施。

今年三月發生國道襲警殺人案,警方逮捕嫌犯陳榮吉,首次偵訊時因律師陪同在場,才發現丟槍的警員指認有問題,案發當時陳榮吉的手機基地台發射台並不在現場,同時被劫車的車主也表示搶車的不是陳榮吉,證實警方擺烏龍,還陳清白。

法扶會指出,這個案例凸顯出嫌疑犯第一次被警方偵訊時,律師陪同到場的重要性。

法扶會表示,律師陪同到場,當警方偵訊嫌疑犯時,有威脅或誘導式訊問,律師可當場提出異議;警方如以假設語氣訊問,律師可以制止,要嫌疑犯不必回答問題。律師也可以提醒嫌疑犯有緘默權,甚至可以請求警方調查對嫌疑犯有利的證據。

法扶會秘書長郭吉仁表示,扶助對象限於強制辯護案件(最輕本刑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且無資力者,以及智能障礙的嫌犯,法扶會不收任何費用,有需要者可以打電話向法扶會(02)66328282申請,律師一旦接到法扶會的通知,必須在四十五分鐘內趕到現場。
=====================================
鳥按:
雖然這個專案是由法扶會提出,不過在日常生活中也很重要!
因為當事者常常會因為警方偵訊時所提出的誘導式詢問等所迷惑,進而說出不利於己的陳述。

雖然香港電影中也有類似的片段:常常是某幫老大被抓坐在警局,警察想問話時,他就說
「等等!在我的律師到場前,我什麼都不會說」類似這樣的對白。
雖然這樣的片段看起來好像是在形容那位老大有多大牌、多可惡,但其實這是重要的個人權益保障喔!
__________________
新˙玩具經濟學:
預算有限
產品無窮
以「萬」惡的「代」表為研究對象
以滿足自己的收藏願望為終極目標


我研究的地點:台灣動漫精品線上購物網
http://shop.twcomics.com/

回覆時引用此文章
回覆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發表規則
不可以發表新主題
不可以回覆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件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論壇啓用 vB 代碼
論壇啓用 表情圖示
論壇啓用 [IMG] 代碼
論壇啓用 HTML 代碼
Trackbacks are 停用
Pingbacks are 停用
Refbacks are 停用


所有時間均為台灣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11:41


Locations of visitors to this page
觀看訪客統計報表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08,Jelsoft Enterprises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