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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雖是覺得那是難以給目前的惡性循環帶來足夠助益, 但也不會帶來過度損害(不會加速惡性循環)…… 倒是「劇情漫畫賞」,個人認為才是慢性謀殺(自殺?)台灣漫畫的道具 ……如果畫120頁能得到的獎金,遠高過於你連載一年畫360頁能得到的稿費, 你會選擇需要面對大眾批評的連載?還是只要試探幾個評審口味的比賽?(註) 這可能需要一些篇幅論述,而我也希望能先聽聽一些當事人的意見 (也許聽了之後看法會有所轉變?),改天可能會寫在BLOG上吧。 (註)因此,我非常感謝並尊敬在本誌上連載的作家們。 他們願意抗拒甘美的誘惑,下定決心走較為艱難的路,去獲得較多的實戰經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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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漫畫出版業要怎麼死,我並不認為跟自己有啥關係, 或是說在我踏入這個業界之前,也許已經斷過一次氣了(個人偏見) 我能救的只有我自己,無法忍受不作些什麼、不留下些什麼的我自己。 然而真正的救贖,反而是在作家們意料不到的表現中,還有讀者真摯熱烈的回應裡, 所以我無法輕易放棄這項工作,讓更多有趣的故事(不只是漫畫)順利誕生到世界上來的工作。 沒有誰能夠一個人救台灣漫畫出版業,但沒有願意用生命與青春去投入的人, 甚至連一個月花點錢買兩三本雜誌的人都沒有的話,那就真的沒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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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上面的文章並不是用於否定比賽參加者 (參加者還打算付出勞力與至少3~4個月的時間), 而是針對比賽的本質與存在意義,提出我個人的批判。 如果比賽本身的立意是「鼓勵本土漫畫的出版」, 應該是要求以「成書(檢附印刷證明=發行量)」參賽,而不是企畫書加32頁完稿加分鏡草稿, 對象應該是出版社而不是作者本人(但可訂出作者獎金分配比例)。 這樣才能強迫出版社「發自自願」出版台灣作家的作品 (如果獎金額度是在出五本而一本中獎,可填補其他作品虧損的話) 也藉由這樣的動作,讓市面上有更多台灣作品可供選擇,活化閱讀市場。 現在的方式會讓出版社「只出」得了獎的書而已(沒得獎沒獎金分就不出)。 出版社並不會因為這比賽多辦幾屆,所以決定出更多台灣作家的書, 終究還是脫不了「先拿錢再出書」的思維。這裡的「錢」並不是來自讀者的錢, 而是來自可能連有這個獎都不知道的納稅義務人這件事,又是另一種弔詭。 如果比賽本身的立意不是鼓勵本土漫畫的出版, 那我實在不知道辦這比賽幹嘛,書展拜拜用嗎? 鼓勵本土漫畫的「創作」?那更不必了! 不被鼓勵就不創作的人,根本不該讓他以為自己會創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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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編親自出來與讀者討論台灣漫畫的現狀
我實在不由地想鼓鼓掌 難怪有人說挑戰者是跟讀者互動相當不錯的一本雜誌 不過我也很擔心 因為三本月刊裡,就挑戰者半毛補助金都沒有拿 就台灣目前的環境來講 我想損失一定你們自己都概括承受了吧.... 花在這上面的錢,我相信絕對不少.... 也許虧損會常常打擊你們的續動力...... 但, 拜託, 你們一定要努力撐下去! 當然...這不是我說就算,還需要讀者的捧場.....orz 但說真的,台灣的漫畫界實在需要你們這種人 需要你們這種願意自掏腰包,用熱情與生命去建設這塊平台的人 我只希望老天有眼 對於真正認真做事的人能給他應得的回應 關於劇情漫畫賞那部份 倒真是學到了不少 以前只覺得政府有在辦這比賽是不錯的 但今天才發現他的方式其實是有問題的.... 有什麼辦法可讓那群人知道他們的方式其實是有問題的,需要改進呢? 叫漫畫公會去陳情,要求修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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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樣和前一陣子飛行俱樂部所得的金鼎獎是否有點類似? 在對象上個人倒是覺得出版社和作者個人都行 我原本對於這個劇情獎還算抱著肯定的態度 認為這個獎對創作者來說是另一條路 因為台灣出版社多半有代理日漫的情況下 (當然挑戰者是沒有 在這寫這個好像不太對目標) 在景氣不是很好時收掉本土部份以出日漫為守 情況稍好才投入攻勢出本土漫 通常重新出發出版社都是想找新人新氣象 但對創作者來說基本上就沒有這樣的選擇 所以最近像林玉琴要自費出花嫁上面就提到不希望再讓自己的創作出版有空窗 http://home.pchome.com.tw/tv/jp66/index.htm 有空窗支持者也會流失 自費自己包攬一切也許單打獨鬥 但這是一位也是出版社下的作者所採用的方式 相信也是多方考量之下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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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20真是另吾恍如大夢初醒(飛踢)
但在下還有一事不解... 若辦法改為「將獎金事先劃出部份.由審核機關委託出版社以該部份獎金發行得獎作 」 是否至少能對作品面世有些微幫助?感覺很多得獎作市面找不到orz 引用:
而目前的方式.在下是覺得120頁完稿比較能接受 怎麼說呢...雖然評審或許不會全篇詳閱畢.但是交未完成品去比賽.實在很奇怪... 引用:
說到這.又是老問題了...有幾個納稅人看過得獎作長啥款?連我們很多人都不知道! 好歹也提供比較明顯且流暢的試閱網頁吧... ![]() 整理一下. 1.應該是出版社競標得獎作出版.而非作者拿著獎金與作品苦尋出版管道(那簡直和同人誌沒兩樣) 2. 得獎作應提供網路試閱.而且要項金曲獎.金馬獎打響知名度.讓大家知道.看到這個獎在做什麼的 3.綜和以上兩點.劇情漫畫獎實可併為金鼎獎之漫畫類別或徹底改變審核(其實用試閱投票法也不錯)及給獎辦法.現行方法無存在必要性...(口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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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是在漫博會還是國際書展曾經看過劇情漫畫獎的攤位, 攤位前門可羅雀,我大概瞄了一下,沒有一個作者跟作品有聽過的,也沒有喜歡的風格, 所以隨便看看就走了; 之前大學的漫畫社也曾經收到一個包裹,裡面是劇情漫畫獎的得獎作品, 似乎是送給各大專院校的漫畫社團觀摩用的。 然而社員們對此大多興趣缺缺,拿來翻個幾頁就收進社團書櫃裡了。 很明顯地,這些漫畫作品沒辦法打入一般市場,為大多數的讀者所接受。 並不一定是說作品不好或是評審的口味太怪,而是作法上面有問題... 試想,哪天突然冒出一本聽都沒聽過的漫畫、是個聽都沒聽過的作者畫的, 也沒有任何的介紹和促銷宣傳,直接說這是劇情漫畫獎的得獎作品... 身為讀者有幾個人能接受、甚至掏錢買下來的? 但是如果這本漫畫在得獎之前,就有一定的曝光率和知名度,我想情況就會不一樣了吧。 媒體報導作者專訪和作品介紹;網路上許多人討論作品的內容; 當身邊的朋友都在講「XX的作品不錯看喔!」的時候,又聽說這本漫畫得了獎, 你會不會有種衝動想去買一本來看看他葫蘆裡到底賣什麼藥? 就算買回來看了發現沒有想像中的好看,但是因為「很多人都說好」, 這時你就會開始說服自己「可能只是我的喜好跟其他人不同」「可能是我資質駑鈍看不出哪裡好」「可能作者想表達的理念我無法理解」, 你會懷疑是自己眼光的問題,而不會看完之後大罵評審腦袋裡裝漿糊,怎麼會讓這種作品得獎害你白花冤枉錢云云...。 這就是輿論的力量啊。 能夠掌握輿論的人,將成為新世界之神...(我亂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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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著這討論串一陣子卻不開口,是因為已經有人熱情發言了,沒必要錦上添花...
二來也是想先多方觀察一下大家在這裡的"傾向", 當很多人一面倒向希望政府/大環境來出力配合的時候, 本來是想講幾句話,不過林主編手腳很快先回覆了...我個人蠻贊同的就是. 不過不管是以"養成習慣",或者是"推廣","鼓勵漫畫創作"來說... 需要有心人的操作是真的. 完全自由開放的競爭,必須是在已經擁有基礎競爭實力的情況下的理想環境. 林編輯對於政府的"寵愛"造成的"溫室玫瑰"現象不滿,我可以理解... 但是缺乏競爭能力也是現階段不爭的事實. 就像是為了提倡女權而故意設了"保留名額" 讓人覺得根本就是歧視女性無能力去競爭 為了保護農民而設下關稅, WTO一開放才發現根本沒有與他國競爭的本錢 但是不能否認,在一開始,確實是有這些必要, 如果不能夠先有個"安全期",是無法儲存往後擴大競爭的能力 "劇情獎"還是什麼獎,不管他的獎項是不是有點浮濫, 會去投稿的,總歸還是本來就有心要創作的人. 雖然我們都喜歡那種,不需要外界的鼓勵或誘賞就願意創作的人, 但是有些人,只要稍微給他一點動力,一點鼓勵,他也可以做的很好... 就像挑戰者的投稿廣場,多少也是很寵愛投稿者不是嗎? 有很多一直沒有真正動筆的人,為了投稿開始具體創作,發表, 那是因為找到一個"短期目標","好像可以去做做看的目標", 尤其當看到有人成功的時候,更會想去試試看,去努力看看... 政府的鼓勵本土漫畫出版,有點像是舉辦了一個比賽, 目的在推廣,目的在讓人覺得可以試試看, 所以降低了標準,反正先有多一點的人願意參加,比參加的人的素質重要. 如果以推廣的角度來說,我真的覺得這樣做不但不是不可以, 而且該含淚給他拍拍手. 一點點小掌聲,一點點小肯定,就算是客套話,就算是所謂的人人都有獎, 有時候也會成為支撐一個人創作的力量. ---------------------------------------------------------- 而關於讀者們對挑戰者的支持到了"拜神"的境界(喂) 還好林編輯自己先說了, 否則由我獎大概很尷尬(說出來可能會讓人覺得在不屑挑戰者) 我很高興業界中有一股清流, 但是我更期待看到的, 是其他出版社因為不想輸而發起的大車拼(大毆) 挑戰者:"我辦台灣漫畫也可以辦的很好!" X社:"有什麼了不起,我們也有台灣的XXX...." 像這樣. ......只不過好像太理想化就是(爆) 不要有神就拜啦. 年輕一輩的趕快籌備一下,創立新生本土為主的出版社來幹掉挑戰者, 這樣比較有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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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此他不選擇連載的方式,而用一次畫完賺獎金的捷徑 "……如果畫120頁能得到的獎金,遠高過於你連載一年畫360頁能得到的稿費, 你會選擇需要面對大眾批評的連載?還是只要試探幾個評審口味的比賽?" 事實上,歷年的得獎者裡不乏一些實力堅強的老牌作家 他們或許是沒有連載的空間,但也或許是因為此項獎金太高已經失去連載的動力 畢竟連載是很累的 但是連載卻是很重要的,定期的曝光才能增加讀者的認識 也因此能感覺到台灣漫畫在市場的活躍度增加 但此項比賽卻讓很多人寧願"閉門造車" 然後畫出來的作品,市面上幾乎沒有人知道... 這樣對台灣漫畫市場有幫助嗎?? 因此此項比賽的方法上有點問題! 我想這才是elielin想要表達的重點 我想Tikal跟您都忽略了 他並不是要否定"鼓勵本土漫畫的美意" 而是在想 這比賽目的若能改成鼓勵出版社增加本土漫畫家連載不是更好嗎? 這樣是對"台灣漫畫界"有好處,而不是只讓幾個人拿高額獎金,然後無人知道他們畫了什麼 "如果比賽本身的立意是「鼓勵本土漫畫的出版」, 應該是要求以「成書(檢附印刷證明=發行量)」參賽,而不是企畫書加32頁完稿加分鏡草稿,對象應該是出版社而不是作者本人(但可訂出作者獎金分配比例)。 這樣才能強迫出版社「發自自願」出版台灣作家的作品" 在目前出版社都大量代理外國漫畫的時候,我像這是有道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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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讓出版社「發自自願」出版台灣作家的作品,最重要的還是提升台灣作家的水準,只要生出來的東西像樣一點,有讀者想買,出版社自然就會有興趣 難道消費者帶來的利潤會多過政府的獎金不成? 引用:
姑且不論出版社有沒有意願,讀者一開始就打定主意不想看了,若是創作者本身不爭氣,光是增加曝光率根本沒意義 而且想曝光也不一定要依賴出版社,現在網路都這麼發達了,貼上去就好啦。我相信這種方式或許比較好一點,反正是免費的,閒閒沒事或許還會看一下,覺得好就會再傳給別人,人氣累積到某個程度就會有出版社找上門,現在的網路小說都是這種模式。你也知道本土漫畫給人印象不好,若是直接擺在店裡賣,你想會有多少人會花錢去賭賭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