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動漫 | 加入會員 | 客服信箱 | English  
返回   TWComics 台灣動漫精品網論壇 > .: 生 活 點 滴 分 享 區 :. > 網路新聞
Internet News
註冊帳號 Blog 論壇輔助說明 使用者列表 行事曆事件 搜尋 今日新文章 標記版面為已讀取

網路新聞
Internet News
你喜歡看網路轉寄新聞嗎? 進來吧~

回覆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1 (permalink)  
舊 08-13-2006, 14:00
benson 的頭像
benson benson 目前離線
犧牲小我奉獻大我之義工
 
註冊日期: Jan 2006
住址: 希臘
文章: 1201
benson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benson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benson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benson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benson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benson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benson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benson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benson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benson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benson 絕對是眾人的焦點喔~!!
預設 [新聞轉載]公園蹓狗沒繫狗鍊 年底開罰

公園蹓狗沒繫狗鍊 年底開罰
更新日期:2006/08/13 03:20 記者:記者詹三源台北報導
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今年6月經內政部核定公布實施,其中雖然允許攜狗入園,但要求飼主應做好防護措施,否則可處最高10萬元的罰款。公園處表示,前半年為勸導期,12月6日起才會開罰。


但怎麼罰,市府還在研訂相關作業要點及裁罰基準,目前仍以勸導方式要求改善為主。


公園處表示,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只要給予寵物或牲畜適當的防護措施,就可以攜帶入園,但如未依規定做好適當防護措施,將可處罰。


至於處罰的認定,主要還是以狗為主,依農委會所訂標準,寵物狗的體重在23公斤以上的大型狗,應由成年人陪同及繫掛長度不超過1.5公尺的狗鍊;另如狼犬、洛威那、比特犬及日本土佐犬等屬具攻擊性寵物,且必須配戴狗罩做為防護措施,才可以入園。如未依規定,可處飼主2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一般小型犬或貓等寵物,仍應由7歲以上的人陪同,並需繫狗繩即可入園。如未依規定,將處以飼主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鍰。
__________________
爆發吧!我的小宇宙!!

My Toys Blog...
http://blog.pixnet.net/kalel68
My Flickr:
http://flickr.com/photos/benson_chen/
回覆時引用此文章
  #2 (permalink)  
舊 08-20-2006, 18:38
Orfenok 的頭像
Orfenok Orfenok 目前離線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 Feb 2006
住址: 城南大學鏡世界研究所
文章: 101
Orfenok 的作為令人敬仰!!Orfenok 的作為令人敬仰!!Orfenok 的作為令人敬仰!!Orfenok 的作為令人敬仰!!Orfenok 的作為令人敬仰!!Orfenok 的作為令人敬仰!!
預設

還好我不住台北市
不然家裡黃金大狗不能在公園自由跑步
__________________
九藏貓窩 日本ACG情報站http://dnaxcat.net
回覆時引用此文章
回覆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發表規則
不可以發表新主題
不可以回覆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件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論壇啓用 vB 代碼
論壇啓用 表情圖示
論壇啓用 [IMG] 代碼
論壇啓用 HTML 代碼
Trackbacks are 停用
Pingbacks are 停用
Refbacks are 停用


所有時間均為台灣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11:05


Locations of visitors to this page
觀看訪客統計報表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08,Jelsoft Enterprises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