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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過兩次皮夾遭扒的經驗,第一次皮夾遭扒,深知找回的機率不大,但因皮夾內有身分證等
重要證件,遂前往住家附近派出所報案,值勤員警得知我皮夾遭扒的情形後,冷淡的回答「證 件不見得要報案,重辦新的證件就好了」。當時少不更事,就信了那位員警的話,不再堅持報 案,可是,心中卻覺得皮夾遭扒雖是小案子,但是應該也有報案的權利才對。 今年參加台北燈會回家時,找不到皮夾,我知道皮夾被扒了,這是我第二次皮夾被扒,由於當 時已是深夜,因此做好信用卡掛失手續後,我就利用網路報案系統報案。令人驚訝的是第二天 就有員警打電話來,非常客氣的請我去作筆錄,因為當時有其他事要辦,便回答他明天再去做 筆錄,可是這位員警卻堅持要當天去做,並相當有禮貌的解釋,因為是網路報案,所以要在規 定時間內做好並向上呈報。 建議如果民眾有向警察機關報案卻不被受理的情形,可以用網路系統報案,有憑有據的,警察 無法也絕對不會吃案。 警政組刑事警察局: http://www.cib.gov.tw/tw/mail/mail02.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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