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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這篇報聞時是邊看邊笑,不知道是新聞還是笑話…
地方新聞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通知各地方法院均可提供選舉人名冊,供藍、綠陣營人士閱覽,昨天就發現千奇百怪的投票現象,有人蓋圖章反面,一個字都顯現不出來,照樣領走選票;還有人簽名代別人領走選票。 國民黨台中市黨部主委沐桂新說,已找到一名重度精神病患住在療養院,卻仍有投票紀錄的證據。嘉縣國民黨黨工也說,朴子市一個投票所發現連續三人捺指紋領票,連指紋上的「三角形」疤痕都一樣。 另外,宜蘭縣八十四投票所有名選務工作人員申請在工作地投票,可是他位於八十五投所戶籍地的選票遭人領投。 昨天全台驗票顯示,台南市第二四四、二六五號投票所,各有一人領票時蓋的印,只是一塊顏色,看不出任何字跡,顯然蓋的是印章沒有刻字的一端。第二二六投票所,有九人用印後又打叉塗改。第二六九、二七二投開票所有部分領票印章,字體相似且均為新刻印章。 同樣在台南市,最離譜的是第二四四投票所,有人在別人的選舉名冊欄簽自己姓名,還加註「代」字,也領走了選票。 台中市有個投票所,多達五十七人蓋指紋領票,另有戶人家六名選舉人皆捺指紋領票,還有按小指頭指紋領票者。 親民黨立委鄭三元指出,台北縣淡水地區某一開票所有人以沒有印文的方形印章,領走三張選票,另有七十五人領選票時只捺指紋、簽名,沒有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和主任監察員簽名。 桃園縣昨天也查出五個投開票所共有七人捺指紋,南投埔里鎮杷城里第九十投開票所也有卅多人捺指紋,均未經選務人員確認身分即領票,藍營疑有弊端,要求法官查明。 台中市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表示,有選民的名字與印章不符、有一選民領兩張選票,尚有多張捺指紋、或印章模糊,質疑有冒名頂替投票之嫌。 【2004/05/13 聯合報】 @ http://ud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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