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動漫 | 加入會員 | 客服信箱 | English  
返回   TWComics 台灣動漫精品網論壇 > .: 生 活 點 滴 分 享 區 :. > 網路新聞
Internet News
註冊帳號 Blog 論壇輔助說明 使用者列表 行事曆事件 搜尋 今日新文章 標記版面為已讀取

網路新聞
Internet News
你喜歡看網路轉寄新聞嗎? 進來吧~

回覆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1 (permalink)  
舊 05-07-2005, 12:19
g15532 g15532 目前離線
高級會員
 
註冊日期: Oct 2003
文章: 709
g15532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g15532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g15532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g15532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g15532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g15532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g15532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g15532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g15532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g15532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g15532 的人氣指數令人引以為榮啊~
預設 [新聞]公眾場合播音樂 須付費

http://tw.news.yahoo.com/050507/15/1sb9t.html

公眾場合播音樂 須付費 寄給朋友   友善列印

【聯合新聞網 記者李娟萍台北報導】 廣 告


中華民國錄音著作權人協會(ARCO)新增訂錄音物「公開演出」使用報酬率辦法,昨(6)日各行各業的眾多使用團隊紛鳴不平。這些使用人表示,使用時必須同時繳付音樂、錄音兩項費用,形同「一頭牛被剝兩層皮」。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昨天舉行ARCO使用報酬率說明會,兩場說明會計吸引百餘人參加,出席十分踴躍。

這項辦法是依據前年修正的著作權法,新增訂的錄音物「公開演出」報酬請求權,簡單來說,就是在公眾場合放音樂,不管是否營利,就要付費。

依據這項使用費率表,百貨公司(新聞、網站)、大賣場、交通工具、辦公大樓、美容院、美髮店、旅館民宿(新聞、網站、商品)等場所,縣市政府、公營機構、醫院、寺廟等單位,電話來電接待的音樂、水舞、加油站、展覽會場、演唱會、捷運(新聞、網站)站,甚至總統、縣市長、立委等選舉時,播放宣傳歌曲,都須繳費,才能播放音樂。

以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量販店為例,每坪每年須繳55元,最低收費每年2萬元,引起業者不滿。

航空業者也反映,已繳交使用費給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MUST),為何又要繳給AR-CO,有如「鵝毛拔不完」。旅館聯合會代表則表示,國內觀光級旅館的房間,才有200個以上,全台2,500家旅館之中,一般旅館的客房數,頂多才數十個房間,ARCO的收費方式,等於採高標準收費。

智慧局著作權組副組長何鈺璨表示,92年修法後,使ARCO有新的請求權,所以,這些都是新費用,多一毛,利用人也會覺得多。但就權利人立場,這是92年以來,已賦予的新權利,自然應該提出報酬請求權。

ARCO秘書長李瑞斌則表示,ARCO接受著作權人委託,依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規定授權訂定新的使用報酬率,報請主管機關智慧局,提交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審議。

李瑞斌說,這是法律賦予權利人的報酬請求權,利用人一旦使用了ARCO會員的音樂,所以,ARCO可以去請求收費。ARCO會員包括國內、外各大唱片行,擁有1,500萬首的錄音著作。
---------
感想是..廠商是不想要免費廣告就是了是吧....有開店放音樂的朋友小心點~~
只是說沒人在店裡時放音樂要算那種呢~~
回覆時引用此文章
  #2 (permalink)  
舊 05-07-2005, 13:53
askaryu 的頭像
askaryu askaryu 目前離線
犧牲小我奉獻大我之義工
 
註冊日期: Oct 2003
住址: 台灣共和國
文章: 6116
Blog 文章: 6
askaryu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askaryu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askaryu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askaryu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askaryu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askaryu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askaryu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askaryu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askaryu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askaryu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askaryu 就是所謂的聲名遠播! 聞名遐爾啊~!!
預設

照這項政策來看...
以後公共場所*播放音樂通通都要交錢才能播放了...
要增列一項「音樂播放成本」才能維持先前播放的狀況...

不過個人是覺得,費用要分兩次繳,不是很合理...
這個收費的機制應該歸於單一,不但經濟,而且可以避免濫用(另找名目多收錢)...
因為由兩個不同的機構負責收費...很容易發生「踢皮球」的情形...
我想這不是想播放音樂的人所樂見的...

*法律上認定公共場所並不是以人數的多寡來判斷...
是以是否能讓多數不特定人進出為判斷的依據...
__________________
新˙玩具經濟學:
預算有限
產品無窮
以「萬」惡的「代」表為研究對象
以滿足自己的收藏願望為終極目標


我研究的地點:台灣動漫精品線上購物網
http://shop.twcomics.com/

回覆時引用此文章
  #3 (permalink)  
舊 05-08-2005, 03:30
DDT540 的頭像
DDT540 DDT540 目前離線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 Jun 2004
文章: 122
DDT540 辛苦了,您的努力大家有目共睹DDT540 辛苦了,您的努力大家有目共睹
Talking

那就改放電台吧!如果連電台都不行那乾脆就別製作音樂了!
回覆時引用此文章
回覆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發表規則
不可以發表新主題
不可以回覆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件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論壇啓用 vB 代碼
論壇啓用 表情圖示
論壇啓用 [IMG] 代碼
論壇啓用 HTML 代碼
Trackbacks are 停用
Pingbacks are 停用
Refbacks are 停用


所有時間均為台灣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22:36


Locations of visitors to this page
觀看訪客統計報表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09,Jelsoft Enterprises Ltd.